男女之間的關係,一直存在著絲絲點點神秘與媛昧。
自古男人可以擁有紅顏知己,而那份君子於紅顏的珍惜憐愛傾心仰慕之情,往往是那麼的詩情畫意,叫人神往,教人神傷。
然而紅顏本就薄命,注定無法完全得到男人的心。男人不是身邊已有一位/多位/女人/紅顏知己(請自行配詞),又或千百種原因(事業未有成不想拍拖/曾受情傷暫時不敢沉溺愛海/工作很忙壓力大不想有情人免得令她憂心。。。。。林林總總想得出想不出的原因。)其實就是不想女人上身,拒絕負責任!
紅顏即使得到男人的心也不是好事,大多是不太喜歡的男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說真的,哪有傻瓜拾到寶物卻又棄掉的?又或女人心有所屬,但又不忍不捨對男人決絕的say no, 就讓他留在身邊吧,反正失落時多個人痛愛,平白無事時多個人献媚,只要他心甘情願,明知故犯,問良心沒有甚麼不好。
說到底,人﹣男人女人﹣也是自私的。
與女人只限神交絕無肉體上的親昵關係的要好男性朋友,換個方式說是指那些關係比一般泛泛之交的友朋程度親密,卻又比不上老公男朋友親蜜的男友人,對於他們,女人可以夜半起床上廁所失眠睡不著心靈空虛/和老公男友堵氣想找個人慰寂講聲妳還很可愛/對上司同事百般不滿卻又不可能對著當事人大大聲問候他們的娘親老婆祖宗世世代代,此時,男友人就成了最佳填虛上品/永遠不會背叛女人的魔鏡/聆聽器和發洩出氣袋,這些男友人被冠為女人的藍顏知己。
到底女人應否有藍顏知己?當然可以!
藍顏知己是否真的存在?見人見智。看看這知己是怎麼定的。
知己的定義是真心相對,互相了解,彼此尊重,不捨不棄,義無反顧,友愛純真(?!)大抵是這樣吧。
以上種種,除了最後一項,怎麼看也像是(女人的)擇偶條件,即使是女生對女生,男生對男生也不一定全中,關鍵在於那純真。
原來,女人要的最終無非是個像老公男友那樣的雄性物體,但這是老公男友之外的supplement,accessory,就如性感deep-V吊帶裙襯上長吊咀鑽石錬一樣的令女人份外發光發亮。然而,那頸錬可有可無,不過是用來炫耀加添虛榮的身外物。
再說回來,妳認為一個願意和妳步進婚姻殿堂承諾從今以後和妳一起打拚生活漫步享受人生,與妳玉帛相見共同經歷情感高低潮的男人,他尚且不想聽/聽厭妳的嘮嘮叨叨:公司裡那老姑婆上司如何變態難頂,某某位女友的老公又升職多加了薪晉了爵,菜有多貴等等重要不重要的大小事,那位和妳非親非故沒有明文承諾的藍顏就一定會一一照單全收?太天真太傻了吧?
演變出來,這位雄性友人(藍顏知己),實質是女人夢中渴求童話故事愛情小說裡素造出來的人物,直接的說,並不存在。
人與人之間,可以成友原於好感,變成喜歡/心儀。
男人看著心儀的女人,先想如何得到她的心,繼而佔據她的身。
古今中外,並沒例外。
除非,那男的只喜歡男人。
記得中學時期的那些乾哥哥乾妹妹嗎?不過是想找個方法去和喜歡的人親近拉近關係,又或是對自己心儀的人不忍離棄的折哀做法。想起來和紅顏藍顏之名不吻而合。少女少男十五十六時情竇初開,對情字一知半解,基於害羞基於孤獨基於甚麼原因都好,結兄拜妹的,可以理解。但當人到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後,多少有了人生經驗,愛過傷過禁果也嚐過,還在說單純,未免有些不設實際。
老實說,要是那位紅顏藍顏於你/妳如妹妹哥哥的,怎麼不見你/妳用同等的情與義對待家中那位同根生的豆萁?
男女之間會否有純真友情?當然會啦!當然可以啦!
對於才華橫溢,權傾朝野,溫柔如水,心細如塵,有錢有面,能歌善舞,不管是甚麼優點特點吸引女人的男人,女人可以祟拜,可以找他指點迷津,提點扶持,一起吃吃喝喝,談笑風生,但切記,要讓他的女人或妳的男人知道,要介紹他與妳的男人相識,同時要認識他的女人,要和她結盟成友,重點在於要光明磊落,絕不可有非份之想。
但這種朋友絕對不用給妳端茶送水,喧寒問暖,更不用出街替妳挽手袋睇戲食飯他掏荷包。
與要好的男性朋友相處,女人與男人應該是平等的。沒有一方有意務去服侍照顧另一方,除非出於君子紳士風度。
這種情平淡如水,逍灑如風,細水長流。
假如他很好,而妳又名花有主,何妨將他介紹給閨蜜?好東西要與民同享。
假如認為他比身邊的男人更體貼,更適合,還等甚麼?就給他一個名份吧(假如他與妳同步同線)。拖著死去的愛情與不愛的人一起是不明智的表現,損人不利己。
再說說,這世上大抵沒有甚麼朋友知己之分,最了解自己的人,就是自己。You, yourself, who!
又說說,知己不也就是朋友,朋友就是朋友囉!
於不同的地方場所心情,最好朋友的定位也有改變吧。唱K有K歌partner,clubbing有clubbing partner,運動有運動伙伴,沒有一個人和妳喜惡愛好一模一樣的。
朋友,無須塗顏添色,不外乎是清一色的矝貴。
Tuesday, August 25, 2009
Monday, August 24, 2009
三藩市@ 2009 - 工作花絮
絕少提起我的工作,一來並沒有甚麼特別,再來是不知如何介紹。
別人聽來,隱約知道我是學生,但又教書,每天的生活缺規律,不是忙得要命就是逍遙吃喝。
先來說說此行三藩市最後兩星期的工作。
每天工作五個小時,輕鬆得像渡假。
做甚麼呢?
不外乎是做做小手工,拍拍影帶之類的。
說過的,沒有新意可言。
主題是和中學高中老師們一起設計教材。重點是要用原始的方法,powerpoint之類的免問。夠挑戰性嗎?
別人聽來,隱約知道我是學生,但又教書,每天的生活缺規律,不是忙得要命就是逍遙吃喝。
先來說說此行三藩市最後兩星期的工作。
每天工作五個小時,輕鬆得像渡假。
做甚麼呢?
不外乎是做做小手工,拍拍影帶之類的。
說過的,沒有新意可言。
主題是和中學高中老師們一起設計教材。重點是要用原始的方法,powerpoint之類的免問。夠挑戰性嗎?
這個模型用Gatorade recycle樽,氣球做的,模仿肺部呼氣吸氣的情況。黃色氣球代表肺部。膠樽代表胸腔,低部紅色氣球代表橫隔膜。
呼氣
Sunday, August 23, 2009
衣
我不是fashionista,對於時裝,向來沒有大研究。
反之,我常常會穿配出令人則目的裝束,一身的不協調。
這除了天分缺乏,我還會歸疚出身窮家女的事實。
少女十四五的時候,那時Dr. Martin, Mandarin Duck, Polo,Prada流行,大的書包小的錢包,滿課室也是。
那時認為時裝就是追潮流,潮流就是名牌。
日本文化盛行度超乎爆燈。那些穿的像漫畫卡通主角的服飾,我一直沒有膽去試,幸好有自知之名,沒有那樣的大眼睛長長腿,還是遮遮掩掩的為上著。
所以,我一直是長褲子的粉絲。
人家說找個身體上自認為最美的地方來示人,並多加標榜,以之突出長處。找了大半世,我可以一一的數出有那一處地方不完美不滿意的,數個三天三夜也數不清,就是數不出一處滿意兼喜歡的地方!
曾經覺得,其實我是不是要自行recycle?!
年紀大了,慢慢的懂的接受自己。
我不美也不溫柔更不可愛,但我有人愛 - 失落時有友人扶持,閙情緒時有愛人家人體諒,快樂時有人分享,開心時有人送予更多的祝福。
我真的夠滿足的!
女為悅己者容。
所以,我愛穿裙子熱褲涼鞋。
生活在這個大沙漠,每天出門最想做的就是甚麼都不穿,又或bikini flip flops渡日,再熱的時候,簡直想除去一層皮(抄Jiayi的說)。
這樣的裝扮,可以有多sophisticate?
三藩市的夏天有如洛杉磯的冬天,早晚冷,兼風大,遇上好天中午時段較和暖。
那段日子,幾乎每天穿皮褸靴子出門,本來女人魅力有限的我,穿皮褸似乎太剛悍,只有配條花裙子或圍巾,平恆平恆。
走在街上,常常見到一身顏色款式配襯得賞心悅目的女生男生,整個outfit順眼自然,也不一定是名牌,只是自然合身。
另一少不了的配飾是他們的自信與自滿,比鑽石閃爍,比名牌衣袋養眼。
衣,到底是物件,人,是令華衣生輝的靈魂。
對不太喜歡的部位,不要去遮掩,用掩眼法。
腿短如我,多穿熱褲短裙,高跟鞋予以修長腿的美觀,但不是越高越好,要是穿了四吋高跟鞋卻又吋步難行,何苦?這樣只會將蕉點放在那雙本來不太滿意的腿上。
臀部是女人的性感地帶之一,臀部豐滿就少穿緊身裙子褲子,太誇張的散散裙蛋糕裙也要避免吧?否則會成唐老鴨?
柳腰淑女君子好求,有當然令人羨慕,多穿緊身低胸露臍裝像Betty Boop那樣的性感何妨?誰叫妳穿得起?沒有也不用失望,用deep-V低胸娃娃裝將蕉點放在另一性感部位吧。
怎樣身材的人,也可以穿得漂亮突顯氣質。不同的衣,為不同的人增加魅力。
有一種衣,卻是難以駕仅的 - 旗袍!
擁有熱爆身材的女生,穿旗袍未必好看,相反,往往不多好看。
太瘦的人穿來也不好看。
胸不能太豐滿,腰要細,臀要適中,腿要長,多一吋少一吋也不好看。
妳可以出動Agent Provocateur, Victoria's Secret修腰豐胸, Manolo Blahnik高跟鞋增高,也不一定好看。
旗袍要求的是均等的身材,這是人為做不來的。
又,穿Suspender belt配旗袍,帶子在高叉裙腳下若隱若現,引人睱想。
所以,旗袍是古今中外最性感的服裝。
Friday, August 21, 2009
滿足
Monday, August 17, 2009
Heading to Happy TWO!
Sunday, August 16, 2009
三藩市@ 2009 - 彌敦道探索號
在三藩市三星期,第一個週末忙開會。所以聽從師傳的勸告,沒有讓交剪帶彌敦道北上和我會合。雖然飛機還未離開LAX我已經homesick。
第一個晚上和同事去bar,大伙兒說說笑笑吃吃喝喝,時間過得還可以。往後那幾個晚上也很忙,總算沒睱去傷春悲秋。
第二個星期五,他們父子坐飛機北去,我在市中心的Powell 站迎接。一見面,小伙子給我一個羞怯怯的微笑,我一股勁兒抱起他。
喲,重了不少耶!
「抱抱媽媽。」
他緊緊的抱抱我,然後推開我,情深的送了個法式濕吻。再抱抱,再吻吻。。。。。。
重覆了N次。
一旁的觀眾甲交剪先生,乖乖的站著觀看。
喲,多了幾枚白髮!
(不得不說很為他驕傲,我走了三星期,他一人照顧彌敦道,總算不過不失。當然啦,還有Aggie幫忙,但是要兼顧工作和孩子,又要每天準時接送,真的不容易。)
定下來了,彌敦道說:"Beach, play."
原來他們上週末去了Redondo Beach。他玩得很開心。
到了酒店安頓好,再去覓食。
交剪在大堂詢問附近餐館的水平,彌敦道就優閑的看書。(明明說出去吃飯,他也要帶書出門。結果當然是沒看啦,美食當前,如何抵擋?)


週六是探親日,整天東跑西趕。沒甚麼好寫。當然,有機會見親人是很開心的。
週日帶他們到我工作的地方。彌敦道一進門就興奮的說:
"Play! Play! "
然後獨個兒四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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